如何“修改”葬礼制度?今天开庭

2024-05-29 -

如何“修改”葬礼制度?今天开庭

2004年10月10日 04:44 天府晨报

六大重点内容有望逐一审议,“四川版”草案将在省人大代表听证审议通过后印发施行。

晨报讯(记者 吴楚桐 杨秀东)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我省首次民政听证会今日(10日)将在成都举行。

20位社会各界代表、省级各部门负责人将对修改后的《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发表意见,重点讨论火化区审批权限、火化区划分标准、长期闲置遗体处理、骨灰管理、殡葬业管理、灵棚(堂)设置等六大问题。

我省殡葬条例于1997年1月1日开始施行,考虑到已不符合社会发展和殡葬改革步伐,省法制办、省民政厅去年底开始修改,经过十多次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增加或修改条款多达10条,共计近2000字。

出席听证会的20名正式代表,是从40余名申请人中选出的,其中既有普通公民,也有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从事过殡葬管理或民事执法工作的乡镇领导等。此外,工商、土地、价格等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省人大内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也将出席听证会。草案将在代表听证会和省人大审议后公布施行。

焦点竞技场

焦点一:民间资本能否进入?

原规定: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站、公共公墓是公共服务设施,属于殡葬机构,由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置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经营。

草案:鼓励各类资金投资殡葬服务。殡仪馆、殡葬服务站、公墓是社会殡葬服务机构,其投资主体可以是国有,也可以是民营。

成为焦点的原因:民营资本进入殡葬业已成为必然。

焦点二:火化区域如何划分

原规定:人口密集、交通方便的地区为火葬区。

修订草案:人口密集、耕地较少、交通便利的地区为火葬区;其他尚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区为殡葬改革区。下列地区划定为火葬区:(一)已建殡仪馆的城市近期规划区;(二)第(一)项所列地区以外,乡镇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8亩,居住区距道路2公里以内,殡仪馆距道路50公里以内;(三)成都平原。

成为焦点的原因:火葬区域内的人死亡后必须进行火化,那么如何划分这个区域就成为人们是否要履行法定火葬义务的前提。

焦点三:城镇街道可否设立灵堂?

原规定:举行丧葬活动应当遵守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规定,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禁止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城市街道和公共场所停放尸体、设立灵棚(馆)、摆放花圈。

修订草案禁止以下行为:(一)买卖、出租公共公墓以外的土地作为公墓、坟墓;(二)利用公共公墓的墓地进行投机取巧;(三)在城市街道、交通要道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或者设立灵棚(堂)、摆放花圈。

成为焦点的原因:人口死亡率为0.6%,如何文明举行葬礼,事关社会公共利益。

代表观点

殡葬制度改革_殡葬制度_2023年殡葬制度

我死后埋葬在一棵树下

72岁的何泽民是一名普通公民,他早早就为听证会准备了发言稿:“重点是推行树葬,建议条例中应该对农村老人树葬给予奖励。”何泽民说,老年人要奉行“厚养简葬”,殡葬与环保相结合,让子女定期打理树木,这是缅怀他们的最好方式。“我给子女留下了书面遗嘱,我死后,直接送去火葬场,然后葬在树下。”听证会上,何泽民将提出殡葬与植树造林、绿化园林相结合的具体方案。

街道调查

听听我对如何设置殡仪馆的想法

灵堂能设在家门口吗?昨天下午,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市民。

家住书院西街的陈奶奶有些激动:“我们家附近为什么不能设灵堂呢?这是传统,不光四川,中国任何地方,有人去世都会设灵堂,让亲朋好友好好送别。你说设灵棚会惊扰邻居,可哪个家庭能保证自己有生之年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呢?我们从来没听人说过,你家死了人,要小声点,不要大惊小怪的,大家还是理解的吧。”

李岳先生的说法也颇具代表性:“我们其实也不想设灵堂,但家里老人很重视这些事情,如果不随大流,不但家人会说你不孝,邻居也会批评你。既然方便亲朋好友送别,灵堂就必须设在家附近。如果要求大家都在同一个地方设灵堂,如果有一天一百户人家都想设灵堂,会不会有足够的空间?另外,我家明明住在东边,你们却非要把灵堂设在西边,这不仅不方便,也显得不太人性化。”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下一篇 : 没有了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