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石北坪镇农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4-05-19 -

柳州市柳北区石北坪镇乡村建设

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篇:柳州市柳北区石北坪镇农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功能

2、部门会计单位的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石北坪镇农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表1:收支决算汇总表

表2:最终损益表

表3:支出决算

表4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汇总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表7 一般公共预算“三项公共支出”财政拨款决算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决算

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石北坪镇农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说明。

4、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5、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支出决算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 4 部分:术语解释

第一篇:柳州市柳北区石北坪镇农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功能

(一)主要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农业机械、道路安全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协助上述区域的管理以及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受委托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依法承办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委托的业务。

2、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柳北区石北坪镇农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是柳北区石北坪镇人民政府的二级机构。 属非公事业单位,现有职工9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石北坪镇农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表1:收入和支出决算汇总

表2:最终损益表

表3:支出决算

表4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汇总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表7 一般公共预算“三项公共支出”财政拨款决算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决算

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详见附件:柳州市柳北区石北坪镇农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北区石北坪镇农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单位2021年总收入13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0.3万元,比2020年决算增加8.94万元,增长7.37%。 收入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3万元,为本财政年度拨付资金。 与2020年决算相比,增加8.94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人事变动。

2、政府性基金预算内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财政年度拨付资金。 与2020年决算相同,没有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财政年度拨付资金。 与2020年决算相同,没有增减。

4、营业收入0万元是指经营单位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与2020年决算相同,无增减。

5、万元营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进行非独立核算的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与2020年决算相同,无增减。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

“营业收入”和“营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与2020年决算相同,无增减。

7、非财政拨款余额0000元的使用,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和“本年度的“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 非财政拨款余额是用于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与2020年决算相同,没有增减。

八、上年结转余额0万元,系上年支出预算因客观情况变化而未全部落实,按照有关规定结转至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与2020年决算相同,没有增减。

石碑坪镇_石碑坪镇人民政府_石碑坪村

(二)本单位2021年总支出13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0.3万元,比2020年决算增加8.94万元,增长7.97%。 支出明细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较2020年决算增加17.36万元,主要是去年该资金由柳州市柳北区石北坪镇机关统筹支付。

2、卫生支出(类)4.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 与2020年决算相比,减少1.82万元,下降27.25%。 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由柳州市柳北区石北坪镇当局支付。

3、城乡社区支出(类别)99.9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与2020年决算相比,减少5.24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人事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类)8.14万元:主要用于房改支出。 与2020年决算相比,减少1.36万元,增长14.32%,主要原因:人事变动。

(三)余额0万元,拨入职工福利基金、企业基金和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 与2020年决算相同,无增减。

(四)年末结转及余额0万元,系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落实,需要推迟至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资金。按有关规定使用。 与2020年决算相同,无增减。

2.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

该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3万元,比2020年决算增加8.94万元,增长7.37%。 其中:基本支出13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该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25.91万元,最终支出决算13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9%。 在: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别)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1.57万元,期末支出1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5.79万元,期末支出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支出(类别)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目)。 年初预算6.87万元,期末支出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4%。 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由柳州市柳北区石北坪镇政府支付。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和代理服务(项)。 年初预算87.15万元,期末支出9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务部门在年初额外发放了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和追加人员及资金等无法纳入预算的资金。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开支和公款。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房改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8.68万元,期末支出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8%。 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由柳州市柳北区石北坪镇政府支付。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3万元。 具体支出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务部门在年初额外发放了无法纳入预算的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和增资增资资金。

(二)货物和服务支出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 最终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共资金得到了节省。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该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说明。

5、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运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运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无数据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单位“三公”支出为0万元,与2020年决算相同,没有增减。 其中:出国出差费用决算0万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决算0万元。

详情如下:

(1)出国出差支出0万元,与2020年决算相同,无增减。 全年财政拨款为柳州市柳北区石北坪镇农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0个出国考察团安排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考察团0个。 全年因公出国(境)外代表团0个。 共 0 人,共 0 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支出0万元。 在:

石碑坪镇_石碑坪镇人民政府_石碑坪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20年决算持平,未增减。 购买0辆公务车。

公务用车运营费用0万元,与2020年决算相同,未增减。

2021年,柳州市石北坪镇农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及0家所属单位财政预算拨款公务用车0辆,年运营费用0万元,平均每辆车0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与2020年决算相同,未增减。 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境外(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构业务支出说明。

该单位没有运营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 0辆执法车辆; 专业技术车辆0辆; 0 辆其他车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汽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专用设备0辆(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 4 部分:术语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柳州市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

(二)业务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和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营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除专业经营活动和辅助活动以外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公共资金弥补收支平衡,是指当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本年度支出时事业单位当年用非财政拨款余额补充当年收入和支出。 资金缺口。

6、结转及年初余额:指以前年度未结转,结转至本年并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的职工福利基金、企业基金和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应当返还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余资金。

8、年终结转及结余:是指因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发生变化,导致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落实,需要推迟至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资金。按有关规定使用。

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共支出。

10、项目支出:是指除基本支出外,为完成具体行政工作和职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11、业务费用: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12、“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外公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以及费用由柳州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 官方接待费用。 其中,因公出差费用反映单位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培训费、公务杂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营费用反映单位用于公务的费用 车辆购置费用(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租赁费、燃油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费用费用等; 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照规定支出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费用。

13、机关运行经费: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转而购买物品和服务的各种资金,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通用设备购置费、办公水电费、办公取暖费、办公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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